福建出台《“十三五”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时间:2017-08-11 来源:中国老年报

近日,福建省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出台《“十三五”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会后,福建省政府印发《规划》,明确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体制机制,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35张,基层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超过20%。

福建省十分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16年1月,省老龄办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着手编制初稿。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在“十三五”时期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征求基层民政、老龄部门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以及征求37个老龄委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后,福建省形成了最终《规划》。

《“十三五”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既全面对接了国家《规划》,又结合福建省实际和特色,对部分指标、章节进行了调整。一是在章节设置上有所不同。国家《规划》为11章33节,福建省《规划》确立为9章30节,调整的目的在于使规划内容安排更加合理和符合福建的省情。如:将国家《规划》第六章“繁荣老年消费市场”,根据福建省实际改为第五章“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将国家《规划》中的第七章“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相关内容,写入省《规划》第六章“优化老年社会环境”中,同时增加了第二节“提升老年优待水平”的内容。二是在规划的目标、主要任务上,基本与国家《规划》保持一致。凡是国家《规划》所提出的目标任务,福建省《规划》中均有体现。三是在指标体系上有所突破。福建省《规划》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不但增加了重要指标内容,部分指标值也比国家《规划》更高。国家《规划》中重要指标有12项,福建省《规划》重要指标有31项。此外,在国家《规划》12项重要指标值中,该省有7项指标值与国家《规划》一致,有5项指标值高于国家《规划》。

据介绍,《“十三五”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突出指标量化。在制定《规划》时尽量将相关任务用量化指标来体现,以有利于督促落实。除31项主要指标有量化标准外,还有许多非约束性指标也有相应量化标准,涵盖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的各个方面。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与国家《规划》以及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比,增加了责任单位。在征求意见期间得到了各单位的支持和理解。三是重视老年民生。用较大篇幅规划了“十三五”时期老年民生、养老保障等内容,细化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程、机构养老服务工程的具体内容。四是着力补齐短板。针对福建省养老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规划》开辟专章,从培育养老产业链条、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两方面提出了养老产业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许国英)

责任编辑: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