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22〕31号、豫办〔2024〕1号文件精神,许昌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强调,要加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通过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工作制度,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教育引导,抓好日常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集中学习要求,建立分类学习制度,通过专题学习、线上培训、网上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思想教育;有效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管理监督作用,坚持抓在平常、严在日常;常态化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学习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坚持有形有效覆盖,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强化班子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机制,履行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职责;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机制,确保每3年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培训一遍;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梯队式”培育创建模式,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加强作用发挥,服务中心大局,探索建立银发人才作用发挥机制,依托“莲城银辉”1+N系列党建品牌,组织银发人才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支援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基层群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续写新篇章。
通知还就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力度、强化激励关怀、建强工作队伍等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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