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印发《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时间:2022-08-11 来源:漯河老干部

  为推动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提升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近日,漯河市结合实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印发了《漯河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紧紧围绕“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目标,从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学习活动、作用发挥、工作制度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组织设置方面,要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灵活设置、应建尽建;对正式党员3-50人的单位,单独设立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单独组建,也可根据实际成立离退休干部联合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功能型党支部。

  班子建设方面,对支委职数设置、支委成员选任条件、支委任期等进行明确;对党员年龄普遍偏大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安排一名在职干部党员作为联络员参与工作;要发挥支委核心作用,加强支部书记、委员的学习培训。

  党员队伍方面,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纪律观念,讲政治守规矩;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员本色;做好流动党员排查和信息登记,强化教育管理;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学习活动方面,要合理安排灵活多样、符合老同志实际的学习活动,坚持因人而异、分类落实,灵活开展送学上门、电话联系、线上学习等,增强组织生活针对性有效性;按照“六有”标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阵地建设,依托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学校)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等,建立离退休干部共享学习活动阵地;要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返还,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作用发挥方面,加大党建工作平台建设力度,为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组织动员支部党员积极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选树“银发”典型,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氛围;加强党内关怀,建立困难党员管理台账,开展互助帮扶和走访慰问活动。

  工作制度方面,本着因地制宜、系列配套、简明易行、注重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好党员名册、会议记录本等各项资料,确保工作规范、资料齐全。

责任编辑:王沛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