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升级疫情防控支持
时间:2020-02-12 来源:

2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委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30条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其中升级疫情防控支持。

其中,支持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支持企业转产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期间扩大产能或转产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按照新购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技改新增设备投资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不停产、不限产。因疫情防控需要,企业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形成库存的,落实政府采购和储备工作机制。

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对2020年郑州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参与一线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的企业新增贷款,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设立防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新落地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项目,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审批时间再压三分之一的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的企业,可先容缺审批、后补交申请材料,即行开工生产。

开辟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运输绿色通道。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和食品等应急性生产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持证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支持防疫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在药物、快速诊断、综合防治技术、防护产品及装备等方面开展应急科研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药的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编辑: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