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8-08-27 来源:平顶山市委老干部局

8月15日,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意见》(平老〔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意见》要求各级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主动融入新时代党的建设大局,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力进一步提升、政治功能进一步突出。

《意见》强调,各级各单位要以“九个规范”为抓手,规范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活动阵地、规章制度、党费管理、发挥作用、考核表彰等,着力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经常研究、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并在活动场地、经费、学习资料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有形象”。 要求组织部门要加大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力度,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在职干部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同计划、同培训。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履行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职责,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完善联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定期调研制度,不断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要求各单位党组织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本单位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活动场地、经费、学习资料等方面给予保证,领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党费收缴等工作。

责任编辑:高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