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办发〔2016〕3号和豫办〔2016〕30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7-03-17 来源:省局安置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30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定于2017年4月对全省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范围

   督查时间:2017年4月。

   督查范围: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 及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二、督查内容

   (一)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是否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设立及专职副书记配备情况;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下拨比例提高至70%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落实情况;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是否列入各级组织部门培训计划,与在职党员培训工作同规划、同实施等。

   (二)正能量活动开展情况。重点了解组织引导老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重点了解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否全员覆盖,运转是否正常,两费有无拖欠;离退休干部各项经费标准及落实情况;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四)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是否把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筑面积是否达到豫办〔2016〕30号文件规定标准等。

   (五)老干部工作组织领导情况。重点了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是否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及发挥作用情况,研究解决了老干部工作中哪些重大问题等。

   (六)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

   在各地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牵头,从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实施督查。督查结果向所在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今年上半年,中组部将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督查工作作为狠抓落实、查漏补缺的重要契机,抓紧安排,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查工作。

   (二)认真自查,解决问题。要紧紧围绕六项督查内容,逐项对照,认真开展自查,突出问题导向,能够解决的迅速解决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解决的时间表。

   (三)上下联动,真督实查。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两个文件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末端。

河南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