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厅机关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时间:2016-05-16 来源:老干部之家



2015年以来,宁夏公安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按照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14】36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在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同时,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厅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围绕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丰富活动内容,发挥独特优势,引导释放正能量,使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改进。


一、加强党总支和各支部班子建设


2015年12月,为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宁夏公安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的书记、委员相继进行了改选,加强了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根据人员居住和活动场地的现实情况,为了便于教育管理和更好地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保证组织活动覆盖面,我们将原来相对分散、凌乱的厅机关离退休干部4个党支部改建成相对集中的3个党支部,有效地整合了资源。二是科学设置党的组织,选强配齐党总支和各支部班子。党组织改选时,我们将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条件好、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在各党支部中配备了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在职党员兼任支部副书记、委员或担任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三是离退休干部各支部的书记进入党总支的班子,加强了组织领导,改善了组织结构,增强了党组织的执行力。


二、加强离退休党员的学习组织工作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宁夏公安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坚持每月6日为离退休党员学习日,及时向老干部传达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公安部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政治理论学习,通报公安工作情况和开展专题讲座等。离退休干部各党支部也制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二是把离退休党员的学习与厅政治部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党支部的学习同安排、同部署,制订周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宁夏公安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在厅党委、机关党委和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时代要求,认真谋划,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各项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呈现出崭新气象。一是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制定了以传播正能量、弘扬正气、发挥余热等为主要内容的《宁夏公安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和《宁夏公安厅机关优秀离退休干部评比奖励暂行办法》,对支部和党员进行量化考核,使党建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各支部党建工作和党员发挥正能量情况。“两个办法”的出台,是今年公安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最有力的抓手,是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重要措施,也是调动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积极性有效方式。二是三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积极行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局面。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贯彻“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和“两个办法”的具体措施,明确了支部书记和个别支委讲党课的任务,对开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征文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离退休干部第二党支部及时制定了《2016年党支部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今年党建工作的任务和时间安排,并将支部离退休党员进行划片分组,每个支部委员各承担一组,对口联络,加强支部委员与党员的联系,增强支部委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成效。离退休干部第三党支部也及时组织支委们传达学习了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和“两个办法”,研究制定了下一步党建工作措施,并借鉴第二支部的经验,将支部党员划片分组,支部委员们对口联络。同时,将“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征文活动的投稿任务具体到人,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离退休干部各党支部分别创建了自己的微信群(第一党支部的微信群名称为:老干部一支部(党员之家);第二党支部微信群名称为:警联(第二支部);第三党支部微信群名称为:老党员园地(第三支部))。党支部微信群的建立,既能为老同志相互间交流感情提供方便,更主要的是能让各支部的老党员们有一个发挥余热、为党的事业和公安工作增添正能量的阵地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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