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永宁县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督导员制度
时间:2016-05-09 来源:老干部之家



为切实解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落实不力”、“人员不足”的问题,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日,永宁县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督导员制度。


永宁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从县直机关退休处级、科级干部党员中,聘任了4名思想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和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熟悉党建工作业务党建工作督导员,经集中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统一颁发聘书,并分2个督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分赴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开展党建督导工作。为强化督导工作,永宁县研究制定了《关于聘任任怀山等同志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督导员的通知》、《关于对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要求》,明确督导员的任职条件、职责范围、工作方法、工作纪律、日常管理和各基层党组织支持督导工作的相关职责任务等,切实加强对督导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在督导工作中,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督导员严格遵循“指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督促不包办”的原则,以组为单位,围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三种形式开展督导工作。督导时间原则上每周开展2次,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可随时确定时间有侧重点地进行突击检查指导。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调阅台帐资料、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请个别谈话、列席有关会议、组织群众测评、实地察看观摩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引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打造亮点,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培植和推广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目前,永宁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督导组已对全县61个单位、28个单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进行了首轮督导,并提出了限时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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