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办3号文件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4-18 来源:调研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老干部局,省直各单位、省管高校(企业)、中央驻豫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1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推动《意见》精神尽快入脑入心、入实入行,兴起学习贯彻《意见》的高潮,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系统开展学习贯彻《意见》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和内容
    征文要从《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职能职责的新定位,全面从严治党对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新使命,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的新理念等方面阐述学习贯彻《意见》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内容可以是对《意见》本身的认识和解读,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经验介绍和下一步的具体打算和举措,也可以是反馈在学习贯彻《意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二、征文的撰写和报送要求
    征文要在深入学习研读、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及答记者问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或者本人实际,紧扣主题、认真撰写。为全面反映基层在学习贯彻《意见》过程中的真实状况,各地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撰写征文,同时还要组织本地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动员部分离退休干部参与征文撰写,切实在全省老干部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中兴起学习讨论、研究思考、贯彻执行《意见》的高潮。
    征文要求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语言精炼、文风朴实,有深刻见解和可操作性。题材篇幅不限,集体或个人署名均可。征文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局调研处邮箱(hnlgbjdyc@126.com),发送时请注明“学习贯彻《意见》征文”字样。征文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三、评选表彰
    优秀征文将在《老人春秋》、《河南老干部工作》、河南老干部工作网上刊登,并择优向中组部老干部局《情况交流》、《中国老年报》、老干部之家网站推荐。征文活动结束后,省局将对征文进行评选表彰,向组织得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为优秀征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优秀征文将汇编成册进行交流。
    联系人:郭永成,联系电话:0371-65903341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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