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协作组联系制度的意见
时间:2013-05-29 来源:

豫老文〔2012〕36号

省直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省直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各单位之间交流,学习经验,促进工作,拟建立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协作组联系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组及活动形式

     目前省直单位有离退休干部的单位共132个,为方便联系交流,以所在单位所处地理位置(参考单位性质)划分协作组小组,拟划分八个小组,每个小组设一名组长和一名副组长(具体分组情况附后)。

     组长可根据小组单位情况,结合各单位意见自行商定定期联系交流时间,原则上每个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联谊交流活动。活动形式可采取座谈交流、互相参观、外出考察、开展文体比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协作组的活力。各组之间可加强横向联系、交流,共同提高,推动省直老干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活动内容

     一是学习宣传党的老干部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各单位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老干部的主要状况,针对出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探讨面对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怎样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保持老同志思想稳定。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策执行能力、服务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三、组长职责

     一是在省委老干部局的指导下,联系、召集本组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定期活动,学习、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二是组织本组各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学习,探讨研究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的水平。三是针对本组单位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及时向省委老干部局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在本组组织活动前,负责将拟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时报省委老干部局,省委老干部局领导和机关干部视情况参加活动。五是完成省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几点要求

     在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中建立协作组联系制度,是进一步做好省直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促进老干部队伍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定期召集本组单位老干部部门开展活动。在活动中,注意安全,保证效果。

     (二)为方便各组及时开展活动,第一年各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委老干部局指定,下年度各组组长、副组长由本组成员单位推选,选举情况及时报省委老干部局。

     (三)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应支持和配合组长的工作,积极参与本组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有效开展。

     (四)各小组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底要向省委老干部局报送小组半年和全年的活动情况书面总结。省委老干部局将定期通报各组活动开展情况,根据需要组织召开组长座谈会听取各组工作情况。

     本制度属试行,各组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委老干部局,以便及时修订、完善本制度。

     附: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协作组分组名单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2年4月6日    

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协作组分组名单

(132个单位)

第一组(18个)

组长单位:省委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副组长单位:省法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成员单位:  省委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人大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纪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办公室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省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省委统战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直工委办公室  省委政研室办公室  省委党史研究室秘书处  省档案局人教处  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司法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安全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法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监狱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第二组(18个)

组长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副组长单位:省民政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成员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政协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妇联组织部  省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团省委组织部省事管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民政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文化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卫生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民委办公室  省政府参事室秘书处  省接待办人教处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处  省信访局办公室  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  省文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第三组(18个)

组长单位:省发改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副组长单位:省国资委离退休办公室

成员单位:  省发改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国资委离退休办公室  省环境保护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国土资源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交通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水利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农业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林业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国防科工局政治部  省扶贫开发办人事处  省盐务局人事处  省畜牧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农科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社会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农机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第四组(18个)

组长单位:省财政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副组长单位:省国税局离退休干部处

成员单位:  省委党校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财政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审计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外侨办人事处  省旅游局人事处  省计生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统计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地税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新闻出版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  省侨联机关党委  省残联办公室  省社科联办公室  省工商联办公室  省地方史志办综合处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劳处  省国税局离退休干部处  河南安全生产监察局机关党委

第五组(18个)

组长单位:省粮食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副组长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成员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商务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科技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工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体育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粮食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供销社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人防办秘书处  省有色地质矿产局离退休处  省科协组织部  物资集团老干部处  省经协集团综合办公室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离退休职工管理部  新郑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省招标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省测绘局人事处

第六组(17个)

组长单位:黄委会离退休职工管理局

副组长单位:河南农业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成员单位:  河南农业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郑州牧专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郑州轻工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河南中医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河南教育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黄委会离退休职工管理局黄河河务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储备局离退休处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离退休处  省地震局离退休处  省气象局离退休管理办公室  华北石油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离退休处

第七组(10个)

组长单位:郑州铁路局离退休管理处

副组长单位:郑州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成员单位:  郑州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河南工业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中原工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郑州航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河南工程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河南商专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省煤田地质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郑州铁路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省电力公司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离退休办公室

第八组(15个)

组长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副组长单位:省邮政公司离退休管理部

成员单位: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省工商银行离退休人员管理部  省建设银行离退休人员管理部  省农业银行人事处离退休办公室  人寿保险河南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中行郑州支行人力资源部  省农业发展银行人力资源部  黄金河南公司人事政工部离退办  中国网通河南省分公司行政服务中心  移动河南分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  省邮政公司离退休管理部  新华社河南分社办公室  郑州海关人事教育处  审计署郑州特派办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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