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我局切实将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作为全面提升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迫
时间:2013-05-28 来源:中共焦作市委老干部局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出台以来,干部离退休制度已走过30年的光辉历程,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老干部交替发挥了重要作用。30年来,位于太行脚下、黄河之滨的新型城市—河南省焦作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尝试,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待遇落实,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了“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目标,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老干部的普遍赞誉,并于2011年9月荣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简要回顾

    纵观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焦作市老干部工作大致经历四个时期:

   1、全面落实期(1982.2-1993.12)。这一时期,焦作市始终坚持“老干部政策顶满格执行”的工作原则,全市上下高度重视老干部,在住房、用车、就医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同时,在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供给和家电产品的购置上,对老干部实行社会优待。党的老干部政策在这阶段得到了全面落实。

   2、待遇平衡期(1994.1-1996.12)。以1993年11月15日《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为标志,从1993年10月1日起,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实施后,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与行政事业离休干部差别较大,引发了企业离休干部信访和群体上访。为解决这一问题,河南省根据国家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5〕499号)出台了《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办法的通知》(豫劳险〔1996〕7号)。《通知》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和行政机关拉平,执行行政机关标准。从此之后,焦作市企业离休干部每次增加离休费和机关离休干部同级同职务同标准。

   3、问题凸显期(19971-20035)。这一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改制、破产、倒闭企业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两费”拖欠现象十分普遍,“前清后欠、边清边欠”恶性循环。焦作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两次大规模清欠活动,直到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建立。

   4、完善服务期(20035-目前)。这一时期,焦作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基础上,对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机制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提高了医药统筹金标准;将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管理服务上收主管部门;结合“四就近”工作,逐步将老干部工作重点由“两个待遇”落实转移到为老干部提供亲情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并建立了困难离休干部帮扶机制。

     二、基本做法

     (一)确立社会地位,营造尊老敬老氛围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力量。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是建立新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功臣。为了弘扬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巩固老干部的社会地位,焦作历届市委、市政府对老干部总是“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都能定期研究老干部工作,每人联系2至3名老干部,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工作、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重要活动邀请老干部出席、重大节日看望慰问老干部、重大人事调整听取老干部意见。在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建设中,主动邀请市级老领导参与工程的监审工作;在制定焦作市“十二五”规划时,主动听取市级老领导的意见建议;在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缴纳“特殊党费”就达1572万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焦作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将老干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全市老干部实行社会优待,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干部进行大会表彰。从而在社会上营造了尊重老干部、学习老干部、关爱老干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抓住问题根本,确保生活待遇落实

     1、建立“三个机制”。二十一世纪初期,在全国范围内离休干部“两费”出现严重拖欠现象。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办厅字〔2000〕6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庆祝建党80周年和十六大召开之际,焦作市委、市政府先后成立“两费”清欠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全市“两费”清欠工作会议,抽调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老干部局5家单位有关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深入到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采取审核账目、舆论曝光、建立台账、反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率先在全省完成“两费”清欠任务。同时,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2002年12月,出台了《焦作市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焦政〔2002〕45号),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离休干部医疗费大统筹,实现了统筹标准高、覆盖范围广、管理较规范的新突破。结合离休干部“双高期”的实际,2007年又修订出台了《焦作市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办法》(焦政文〔2007〕44号)和《实施细则》(焦政办〔2007〕66号),2009年出台了《焦作市市直离休干部门诊和住院就医管理补充办法》(焦政办〔2009〕41号)和《实施细则》(焦劳社〔2009〕64号),2010年一次性解决了市直离休干部医药统筹金缺口资金248972万元,并将离休干部的医药统筹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人均3万元。沁阳、孟州、博爱、温县、武陟、修武等县市根据各地特点,健全完善了可操作性强的“两费”保障机制,确保了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四个城区,针对离休干部较少的特点,采取将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全部收归财政的办法,确保了离休干部“两费”落实。市直和县市采取财政列支,建立调剂金和储备金制度,实行“减员递补”、财政代缴、财政包底的办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了医药费统筹机制的正常运行。据统计,从2003年5月1日至2011年底,市政府启动财政支持机制,共为市直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代缴医药统筹金达5481.2万元,县市区代缴医药统筹金达2120万元,从而满足了“双高期”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需要。

     2、注重医疗保健。为提高老干部的晚年生活质量,焦作市各级都普遍坚持每年为老干部进行健康体检、组织老干部外出健康疗养,不定期地为老干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先后邀请全国健康教育首席专家、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教授万承奎,北京大学教授田小利为全市离退休干部作健康教育报告。市直和县市区定点医院都建立了老干部病房和优诊室,并配备了专职医务人员,为离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3、各种待遇从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积极为离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提高护理费标准,提高医疗待遇,增加地方津补贴。据统计,近年来,焦作市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先后4次增加生活补贴,离休干部同样享受。此外,从2000年3月起,焦作市为全市离休干部办理了离休干部优待证,对全市离休干部实行9项社会优待,其中“有线电视收视费半价收费”、“市内公交车免费乘坐”两项,市县两级每年给离休干部隐性补贴就达100余万元。    

     (三)坚持以人为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05年前后,随着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一些破产、倒闭、改制企业的离休干部,无管理机构、无人员服务、无经费保障。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焦作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按照豫老〔2004〕7号、中办厅字〔2005〕12号文件要求,于2006年5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市直部分破产倒闭及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经费由财政列支、管理服务收归主管部门的意见》(焦办〔2006〕27号),在全省率先将市直破产倒闭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统筹金、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各项费用收归财政、管理服务上收主管部门。据统计,从2006年5月到2011年底,焦作市共解决市直15个系统52个单位361名离休干部的管理归属、经费提留、服务保障等问题,市财政共支付资金21589万元。真正实现了改制、破产、倒闭企业中的离休干部“经费有着落、管理有单位、服务有人管、待遇能落实”的目标。与此同时,做到了企业离休干部的各项补贴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相同,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生活补贴同步增加,受到了广大老同志的好评。

     (四)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服务管理模式

     1、实施亲情服务。针对离休干部“双高期”的特点,2006年8月,焦作市按照“社会服务与家庭奉养相结合、社会尊重与家庭孝敬相结合、社会责任与家庭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离休干部“双高期”开展以“五进家”、“三评选”为主要内容的亲情服务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五进家”(医疗服务进家、管理服务进家、家政服务进家、社区服务进家、志愿服务进家)“三评选”(评选好老伴、好子女、好媳妇)活动,为离休干部提供亲情化社会服务。沁阳市开展的“四进家”、“三评选”活动经验,在《中国老年报》头版进行了报道。孟州市从2007年起,每年“重阳节”前夕,与孟州市倩影婚纱影楼结合,免费为老干部拍摄婚纱照,至今已达1600余幅。焦作市和县市区建立了老干部信息库,每年都为80岁以上的离休干部祝寿,送上生日蛋糕和鲜花,提供了其乐融融的亲情服务。

     2、拓宽服务内容。2009年,根据中组部和省委老干部局的部署,焦作市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将荣获“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的解放区焦北街道花园街社区和山阳区定和街道龙源湖社区作为社区“四就近”工作试点。通过整合社区资源,拓宽服务内容,为社区离退休干部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解放区利用社区平台,先后建立了综合办公室、老年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等“八位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络中心,创新建立了居家养老、日托养老、机构养老、货币化养老等多种模式的养老服务。山阳区通过“六心理念”、“六必访”、“五种需求档案”、“爱心联系卡”、志愿者服务队等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社区“四就近”服务工作。沁阳市依托社区资源,建立的“三支队伍”,制定的“三项制度”,建设的“五室两场一体系”,推动了社区“四就近”工作深入开展。博爱县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争当百岁老人”活动,马村区为老干部制作了“关爱卡”,修武县建立了“老干部社区课堂”并延伸到农村。这些都为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提供了载体和平台。对此,《中国老年报》以《焦作市:探索“四就近”试点工作新路》为题予以报道。为将“四就近”工作引向深入,2010年5月,焦作市在召开“四就近”服务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试点社区的经验做法。同年,山阳区定和街道龙源湖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示范点社区”,有力地推动了“四就近”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共建立市级示范点试点社区36个。

     3、建立帮扶机制。为使困难离休干部得到关心照顾,焦作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从各地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尝试,普遍建立了困难离休干部帮扶机制。2010年8月出台了《焦作市市直困难离休干部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市财政注入帮扶资金3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由市委老干部局严格掌握专款专用,用于特困离休干部的救助。截至2011年底,先后有80余人次困难离休干部(含红军遗孀)得到救助。沁阳市注入10万元帮扶资金作为启动资金;修武县对财政离休干部实行“减员不减开支”的办法,将自然减员的离休干部离休费作为专项资金。孟州、博爱、武陟、温县、解放、山阳也都采取了不同方式。焦作市的这一做法被《中国老年报》(2010年12月14日一版)予以报道。

     三、几点体会

     1、导重视是保证。30年来,焦作市老干部工作有了长足发展,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主要得益于党委、政府对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高视,对老干部关爱有加,表现在焦作历届市委、市政府能够把老干部工作作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如实行社会优待、离休干部“两费”清欠、医药统筹金征缴、医药统筹机制运行、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归属、企业离休干部地方补贴增加、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等难题,焦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都给予关注与支持。这些都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坚持制度是前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工作实践中具有无比强大的生命力。30年来,焦作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都能始终坚持定期研究老干部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走访慰问、参观考察、组织参与重大活动、在职领导联系老干部等制度。实践证明,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坚持制度,这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3、部门尽责是根本。老干部工作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的重任。老干部工作虽然不是中心,但牵涉中心;不是大局,但影响大局。党的老干部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部门负有重要的责任。实践证明,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开拓创新,善于依据老干部政策,勇于用足、用活,这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根本所在。    4齐抓共管是关键。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仅靠组织部门及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各有关部门主动支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是关键。老干部工作部门只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才能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才能推动老干部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四、几点建议

     1、要有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管理。鉴于目前退休干部队伍越来越庞大,且每年以6%的速度在递增,尤其是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如果我们对于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疏于组织、疏于管理、疏于教育、疏于引导、疏于服务,将会导致这支队伍的思想混乱,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建议上级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统一管理。

     2、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作支撑。退休干部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的工作。在管理上,也要形成一个完善的体制和机制,做到有组织机构、有职能职责、有人事编制、有经费保障、有制度规范。在工作上,要明确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原则、目的、方法、途径、措施等。为此,我们建议,在制定出台政策时,一定要从有利于操作、有利于落实、有利于规范、有利于见成效的基础上去研究制定政策,首先要解决好由谁管、如何管的问题,以增强政策的权威性、规定性和可操作性。

     3、要有一支健全的工作队伍提供保证。老干部工作部门是同级党委职能部门,为改革开放初期新老干部的交替,为党的老干部政策的全面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离休干部逐年减少,老干部部门也迎来了新的挑战,离退统管也可能是发展趋势。但无论是谁来管,都要面对当前退休干部的现状,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定”方案;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增加市、县两级管理部门的编制、科室、人员、经费等;要根据单位退休干部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老干部科。从而真正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离退休干部信得过的老干部工作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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